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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酒类流通管理暨法规培训工作会议举行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级商务部门创新工作手段和工作思路,着重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1月3日至4日,“全国酒类流通管理暨法规培训工作会议” 在湖南省常德市举行,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副司长王北鹰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近两年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下一步酒类管理的任务,“各级酒类管理部门要从建设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酒类流通管理是一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
       王北鹰介绍, 自2006年1月1日《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的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有序进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进一步抓实,机构人员得到进一步充实,相应的酒类管理机构相继设立,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等制度逐步建立,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王北鹰指出,近两年来,经过各级政府和商务主管部门的努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机制已经初步形成。但是,管理工作中深层次的体制性矛盾亟待解决,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一是酒类市场秩序仍不规范。酒类经营企业小散弱的现象没有改变,市场营销、资本运作和人才聚集等相对比较落后,许多企业没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存在着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等问题。还有一些企业采取各种手段规避和逃税漏税,造成国家酒类税收流失严重;二是假冒伪劣酒类产品依然不少,严重侵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个别地方制售假酒已经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是酒类商品健康消费的重大隐患;三是酒类管理法制建设仍然无法满足酒类特殊性的需要,酒类管理机构还不健全,酒管队伍服务意识需要加强,管理方法简单,管理能力不足,全国各地酒类管理工作不平衡现象虽然有所改善,但并未能从根本上转变。
       针对酒类市场和管理上的问题,王北鹰对2008年酒类管理工作作出了安排。他表示,2008年商务酒管部门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办法》;二是严格依法开展酒类管理;三是加快提升酒类管理的法律层次;四是扎实推进酒类流通“四化”建设;五是切实加强酒类行业管理能力建设。
       王北鹰最后强调,酒类流通管理是一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创酒类流通管理的新局面。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曲英处长主持了会议。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及重点县、区的酒类流通管理部门200多名酒管人员参加了大会。会议期间,湖南、重庆、河北、四川、广东、湖北等省市酒管部门分别交流了各地的经验和做法;著名白酒专家陶家驰讲解了酒类专业知识;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刘普合主任讲解了酒类流通信息化建设的相关问题;茅台、五粮液及国际洋酒协会有关人士向与会代表介绍了鉴别真假酒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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